2015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党校、鄂尔多斯日报社招聘17人公告

2015-11-26 22:50:21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3.区外院校的鄂尔多斯市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鄂尔多斯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招聘单位急需的关键岗位、高层次或短缺专业技术人才,经招聘单位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1.各单位岗位面试方式如下:

(1)报考鄂尔多斯市委党校政治学教师、经济学教师、哲学教师、社会学教师、公共管理教师岗位的,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专业课试讲,试讲只可使用汉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报考鄂尔多斯市委党校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和鄂尔多斯日报社所有岗位的,均以《公共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注明并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党建网、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3.对于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须设立考官组,一般由7人以上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5.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6.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党建网和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到本人。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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