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琼人社发〔2013〕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我校在江西师范大学举行现场招聘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13人,分为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5年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六)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6年6月30日。
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即1980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及考录现为试用期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都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5日08:30至12月5日11: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在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志强,联系电话:0898-86838015、18689871836,传真:0898-86838106,邮箱:cuizhiqiang1974@163.com,单位地址:五指山市南水路42号,邮政编号:572221。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考生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6张1.5寸(大一寸)照片,在报到地点领取考核准考证、填写《2015年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应届毕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供资格审查;如被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现为在编人员的,报考我校招聘岗位的,需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4.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评估意见书等。
5.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报名比例:非考核招聘人员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1:3比例的,将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人数。考核招聘的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1、笔试
(1)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考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时间60分钟。
(2)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为12月5日下午15:00—16:00,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考场考试。笔试分数线为60分,笔试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3)笔试成绩公布
12月6日晚上20:00前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内容
随机抽取题目,准备10分钟,进行即兴演讲,时间10分钟。
(2)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每个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前三名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主。
(3)面试时间地点:
12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组织面试,面试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