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四季度重庆渝北区事业单位招聘82人公告

2015-11-21 22:06:06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其中,符合《简章》规定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贫困大学生,可免去考务费。高校贫困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贫困大学生证明(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区县主管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现场确认贫困大学生身份,符合条件者即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因未现场确认贫困大学生身份,且未缴费导致无法发放准考证而影响考试考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最低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考核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缴费单据于2015年12月10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区人力社保服务中心3楼323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5年12月12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所有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5年下半年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管理岗位和部分专技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以2015年下半年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部分专技岗位专业科目为《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笔试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

4.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详见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brs.gov.cn/),笔试成绩一般在笔试结束10天后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考生最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区人力社保局须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第三天予以公示。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总成绩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人力社保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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