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奉节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8人公告

2015-11-19 10:55:50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6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奉节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重庆市奉节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所学专业符合《一览表》要求;

(四)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五)身体健康;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符合《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原奉节县卫生局签订了《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者;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填写并打印《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有: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原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③《就业推荐表》一份。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6日

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及初选。根据《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各类情况。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3.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测试以模拟病例,现场处理等方式进行。根据提供病例的病史、临床表现、阳性体征、辅助检查结果,由考生回答临床诊断、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护理专业的考生阐述主要护理问题、护理措施、病情观察重点等,公共卫生类专业考生阐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等),分值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

(2)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测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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