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紧缺专业硕士:按省人社厅规定的新进人员标准核发工资;占编使用,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2个月)。
其他系列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核发工资。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12个月)。
所有新进人员的工资和绩效按职称评审程序所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按照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有关人才招聘文件要求执行。
(二)网上提交应聘材料。应聘者发送电子简历至hbsdrsc@chnu.edu.cn(人才招聘专用邮箱);主题为: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专业岗位,附件为电子版简历(doc或pdf格式)、前期学历证书扫描件,表面个人水平与素质的有关材料、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应提供党籍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材料后,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及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由于我校所招聘岗位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和学科差异,对应聘人才的考核选拔,专任教师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不同学科、岗位的考核小组灵活选择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同时进行心理测试。
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织考核;专职辅导员招聘由人事处牵头、学工处参与组织考核;专职实验员由人事处牵头、各学院参与组织考核。笔试后分别按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由不少于7人组成考核小组面试。
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能证明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有关材料)、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还应提供党籍证明材料。
(五)公示。经过考核选拔的毕业生,在校园网页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核。
(六)签订就业协议及体检。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人事处通知签订试用期协议书;同时学校将组织进行体检,如不合格,学校将解除就业协议。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七)各学院、各单位不得直接接收应聘者材料自行组织招聘,确有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材料的,转人事处登记审核后再通知应聘者按程序办理。
(八)解释权在学校人事处。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老师 周老师 ; 联系电话: 0561-3803218 ;
地 址: 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235000
电子邮件: hbsdrsc@chnu.edu.cn 单位主页: http://www.chnu.edu.cn
原标题:2016年淮北师范大学诚聘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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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淮北师范大学诚聘英才拟引进学术骨干岗位招聘计划.docx
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