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直属事业单位(海南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人,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职数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下,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工作方案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审核,经厅党组批准并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于2015年11月12日起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人才招聘网站和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人事处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人事处(地点: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府大院综合楼303室,电话:0898-65337275、0898-68966773,传真:0898-65337275,电子邮箱:hytrsc@163.com)。
3、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需在规定位置贴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②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③身份证扫描件、④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简历等等)发到指定邮箱,提交应聘申请。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①毕业证学位证原件、②身份证原件、③其他相关材料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简历、单位证明等等)以及2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在报名期正常工作日到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人事处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报考申请。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7)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于2015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集中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于12月17日至12月23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人才招聘网站和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上公布。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2016年1月4日-5日,考生凭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也可在考试当日开考前到考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