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150人公告

2015-11-12 14:25:04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招聘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毕业学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单位等。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云阳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达到服务年限的,不允许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胡海, 18290501678

原标题: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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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览表.xls

2. 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 云阳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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