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长寿区人民医院招聘6人公告

2015-11-03 19:51:18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面试人选按1:2比例确定,其中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少于1:5的全部进入面试,大于1:5的则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面试,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缺额在同一岗位报考者中按进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面试地点区委党校教学楼。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00时前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采用结构化加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七、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一次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的资格条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进行复查。

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政府门户网、长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资格、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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