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体检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并组织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从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入围人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提供实据向市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则进入聘用程序。
六、工资福利待遇
考核入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说明
参加应聘的各个考生,需留下自己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实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以免误过相关重要通知。
原标题:2015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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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卫生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