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考核。
(三)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一名考生参加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组织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与招聘单位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邀请市人大、政协进行监督。
(五)该公告由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普洱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工作人员公告
普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