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万宁市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2015-10-27 23:28:31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进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岗位,允许报考人员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联系电话:0898-62232689。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身份为万宁市基层政府雇员的考生,符合招考资格条件的,本次笔试实行加分(即在本人实际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1、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参照《招考公务员考试提纲》等相关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即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者,才能具有进入面试资格)。

3、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2的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笔试结束后、面试开始前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考试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七)选择聘用单位。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张榜公布名单。报考单位设置为一个类别的多个岗位,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用人单位。选择用人单位采取个人自愿、高分者优先的原则,根据本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选择聘用岗位时,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优先选岗;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采取抽签办法确定选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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