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1、拟聘人员统一在合肥人事考试网、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九)聘用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期限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2、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统一介绍到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政策咨询电话:0551-6667 1050
(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原标题:长丰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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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合肥市长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