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聘20人公告

2015-10-21 22:09:52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2)本科学历考试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其中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心理学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者方可进入面试,并按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以试讲为主,主要内容为本岗位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考试考核步骤:

在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前提下,参加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参加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组织的考试考核,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总成绩不低于60分),分别按各招聘岗位和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照学历、职称高低确定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考试考核范围见学院官网(www.cqvist.net)【通知公告】《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笔试、面试考核范围》。

(五)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 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后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的情况确定拟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的环节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事宜可登陆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聘用岗位等。

(八)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并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 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 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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