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安徽宣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15-10-10 17:54:05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6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于2015年10月31日前,统一在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等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6、笔试合成成绩(折算):

考试模式为“1”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

考试模式为“1+X”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60%。

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在网上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材料。其中属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或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时间为11月上旬,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宣城市人社局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面试

1、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根据岗位不同也可采取其他面试方式。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结构化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其他面试方式、考官组成等,见面试前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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