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黔西南广播电视台招聘7人公告

2015-09-30 18:47:52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机编办字﹝2015﹞50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广播电视台缺人问题,结合空编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生;

(四)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公职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五)黔西南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九)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3、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

8、不符合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办公室405室,地址:兴义市碧云路广电大楼。

报名费:100元/人。

(二)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必须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核减招聘岗位。

2、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和《2015年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报名所需的资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加分照顾政策

1、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初试成绩中实行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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