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安庆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6人公告

2015-09-14 00:03:53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性岗位,须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但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8日12:00-16:30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及分值:

(1)150903、150924和150925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100分。

《教育综合知识》的主要内容:《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详见《2015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笔试成绩是将《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4:6合成后折算成百分制。

(2)除150903、150924和150925以外的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值各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详见《2015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笔试成绩是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按4:6合成后折算为百分制。

2、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0月11日下午14:00-16: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0月9日至10月10日从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达到6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5、加分说明:报考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5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棋盘山路332号11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安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总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各主管部门和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人数,按照 3:1比例(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015年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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