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用人单位人员紧缺和需求现状,经海西州人政府批准,海西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单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一)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事业单位雇员24名,其中,海西州高级中学22名,海西州工商业联合会2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面向海西州招聘范围包括: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海西州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9时-9月3日18时;
审核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9时-9月4日18时;
缴费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9时-9月5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人限报1个岗位。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的除外)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9月6日-9月8日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德令哈市祁连路11号)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时间及内容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和比例: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体检和考核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考核、公示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岗位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仅递补一次。
六、其它事项
1、加分条件:参照有关规定,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四类人员”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省内六州工作(含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