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琼山区生猪屠宰监管人员招聘9人公告

2015-08-20 18:32:04阅读:0地区:海南电脑版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生猪屠宰监管队伍,确保我区生猪屠宰行业规范运行和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有效开展,保障我区屠宰肉品质量安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人员,特制定以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人才发展战略和以人为本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录一批德才兼备、有较高素质的区级生猪屠宰监管工作人员及凤翔街道动物检疫工作人员。

二、组织领导

该项招聘工作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其区招聘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 敏(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林维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李茂顺(区农林局局长)

王式福(区农林局党组书记)

成 员:郑 导(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文小辉(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丽娟(区农林局副局长)

王世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资格审查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报名、招聘筹备、统计分数、组织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组 长:李茂顺(兼)

副组长:郑 导(兼)

成 员:吴小丽郭亚晶 陈东

(二)资格审查组:主要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

组 长:王式福(兼)

成 员:王丽娟、王世明、文小辉

三、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其中,区生猪屠宰协管员8名,协助全区生猪屠宰监管有关工作;凤翔街道动物检疫协检员1名,协助区凤翔街道的动物防疫及检疫工作。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服从工作分工。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只需提供退伍证不作学历要求。

3、应聘区生猪屠宰协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1)法学类专业或动物医学专业或畜牧兽医专业;(2)有从事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或畜牧兽医工作经历,熟悉生猪屠宰监管工作;(3)具有兽医助理师及以上职称。

4、应聘凤翔街道动物检疫协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1)畜牧兽医专业;(2)有从事畜牧兽医工作或相关工作1年以上经历,熟悉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5.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海口市户籍;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农林局综合办公室。(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建国路1号琼山区委机关大楼一楼116办公室)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兵须提交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4)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同一底版)。

(6)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有从事生猪屠宰监管工作或畜牧兽医工作1年以上经历者持原单位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时,按照招聘条件,区农林局会同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2: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区招聘领导小组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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