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
考生资格复审携带资料与资格初审相同。
3.资格复审:考生持岗位所需资料于10月8-10日党群系统岗位的考生在市委二号楼316室(铜川市新区朝阳路9号)、行政系统岗位的考生在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考生因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5.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七)面试
报考非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岗位的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形式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名;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是招聘公告的具体阐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铜川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19-3283248、0919-3185692。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只公布笔试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单位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