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铜川市级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2015-08-17 19:48:28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7.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岗位面试及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

因岗位特殊性,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面试及森林消防员体能测试前置,面试及体能测试9月8日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请关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讲解员岗位经面试进入笔试的考生、报考森林消防员经体能测试进入笔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其他开考岗位的考生请9月15-18日到各自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15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因须组织清点、查验试题试卷等,请考生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 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9月21日—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区别不同项目的加分,申请加分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9月24日至27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

7.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9月28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序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空缺顺延递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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