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乌海市事业单位招聘178人公告

2015-08-12 18:10:06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根据《乌海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8名,其中:教师161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招聘计划包括“普通类岗位”招聘计划、“项目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详情请阅读《乌海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乌海市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乌海生源的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乌海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①在乌海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

②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③部分不限户籍的岗位,具体情况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情况见《招聘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7年8月12日至1980年8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部分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情况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应聘人员所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设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对专业的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12日。

(三)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2015年8月12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5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2015年8月12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乌海户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3.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三区在编制实名制系统内人才储备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时间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时间:2015年8月12日9时整-2015年8月14日17时整。

报考“普通类岗位”时间:2015年8月17日9时整-2015年8月21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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