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陕西靖边县教育卫生系统公益性岗位招聘教师岗260人公告

2015-08-05 11:10:33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根据《陕西省就业援助办法》(陕人社发【2012】11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07】29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拟为我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教育类招聘260人,其中:

基层幼儿园60人;基层中小学200人。(详见附表)

2、卫生类招聘60人,其中:

基层卫生院50人(张家畔卫生院除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10人。

二、招聘范围

(一)教育类招聘范围

1、基层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及音乐、美术、舞蹈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国民教育统招未就业毕业生。

2、基层中小学:大专以上(含大专)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国民教育统招未就业毕业生。

(二)卫生类招聘范围

1、基层卫生院:大专以上(含大专)国民教育统招的医学类未就业毕业生。

2、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国民教育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靖边户籍或与靖边籍人员登记结婚并已落户靖边(落户时间限于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未就业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4日早8时至8月8日晚18时

2、报名地址: 靖边二中

3、资格审查

(1)报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持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户口薄(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结婚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或档案入库卡)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县人社、教育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负责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缴纳报名费、考务费 100元,并现场给报名者拍照备查。

(2)参加报名考试者所提供证件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和冒名顶替,所有证件一律入网验证或到相关部门查证,提供假证件者除取消报名录聘资格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

(3)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

(4)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最低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调整招聘计划。学前教育属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组织考试,内容以相对应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笔试资料推荐:招聘公益性

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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