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 因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聘用单位。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7—4420501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原标题:2015年酒泉市金塔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