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镇(街道)工作人员结构,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及相关规定和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决定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203名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3.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工作业绩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7.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及以上等次;
8.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3.在村(社区)任职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负有主要责任的;
4.个人年龄、学历、党籍、考核等重要信息造假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渭南党建网()、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nwn.lss.gov.cn)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岗位表》,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咨询的,请直接拨打该表所示各县(市、区)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即可下载《渭南市2015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也可到县(市、区)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领取《报名申请表》。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8日8:00至7月29日18:00,地点在各县(市、区)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地址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市、区)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须打印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表》时,县(市、区)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报名申请表》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渭南市定向招聘领导小组、县(市、区)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视情况对招聘计划作出变更。
(四)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发放,领取时间由县(市、区)定向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由中共渭南市委组织部、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公共科目笔试
(1)时间地点:2015年8月上旬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分值: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主要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村和社区工作常识以及市情等相关知识。
2.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每服务一年加2分;
(2)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每一年度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