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结合志愿,按类别实行高分优先选择的原则,进行定岗(入围人员中,第一学历为一本类院校毕业者,优先安排在高新实验学校)。
如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学科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岗位。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体检、政审、入围人员自愿放弃造成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聘用。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后,视工作情况,双方协商,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实行区管校用管理模式。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五年内在区内学校交流,时间不少于一年。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简章及与本次招聘相关的所有信息均在蚌埠高新区门户网(www.bbhnz.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552——4071177
举报电话:0552——4071177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原标题:蚌埠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保健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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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