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缴费及提交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于报名时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3科,计135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同时提交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式样及填写要求见附件3),经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加盖骑缝章有效。
6、资格审查: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直至聘用资格。招聘数为1人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招聘数为2人的岗位,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5;招聘数为3人及以上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因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核减情况随时通知报考人员,所缴笔试费退还本人。
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请在8月8日(上午8:30—11:30)到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办理退费手续,退费人员的笔试准考证同时作废。
参加笔试的人员于8月8日(下午2:3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蚌埠高新区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招商大厦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可在8月8日下午4:30以后看考场)。
(二)测试与资格复审
测试形式:测试分笔试和面试两轮。
1、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教育学(教育法规)、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共3科,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科平均分计算。本次考试所有分数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将在蚌埠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按招聘计划总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数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对所有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因入围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确定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
资格复审时,参加公开招聘的教师需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材料原件。经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用每人80元。
3、面试:面试由蚌埠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