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怀远县学校教师遴选35人公告

2015-07-21 20:30:1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遴选职位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根据考察结果,经县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拟遴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县内报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县外报考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其工作岗位。

3、遴选人员到调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需重新核定。如无相应级别空缺岗位的,必须低聘直至初级(12级)。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在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遴选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声明);

(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档案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八、组织机构

成立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倪涛(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崔兴浩(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陈春霞(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蔡长森(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爱侠(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崔佰顺(县人社局局长)

王守本(县财政局局长)

崔伟(县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崔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1、凡抽调参加遴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做到守时、守纪,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凡抽调参加遴选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参加遴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遴选条件,仔细验证考生证件和照片,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者报考。

4、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资格,其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遴选纪律行为的,视情节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人社局、县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县教体局。

原标题:2015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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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计划表

2、2015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3、县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4、县外教师同意报考证明

5、2015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奖励加分申请表

6、县内教师农村教龄加分审查表

7、个人报考承诺书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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