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25人公告

2015-07-19 00:12:50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2015年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5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5名教师,其中:设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3人;定向招聘“蒙授生”不少于4人(详见2015年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限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0日至1997年 7月21日)。

(2)学历层次: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教师计划表。

(3)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赤峰农牧学校教师岗位人员暂不要求)。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4〕4号),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报考项目人员,要求必须是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赤峰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5)根据个人志愿,按设定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此次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试讲、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八个步骤进行。一切事宜均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网上发布。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15年7月16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12333t.cn/cf.html)、赤峰教育网(http://www.cfedu.net/)等媒体发布招聘简章。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 月20日至2015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市教育局四楼西侧会议室),联系电话:0476-8333656。

3、报名所需证件资料:

⑴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在赤峰教育网下载并填写《赤峰市教育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贴好照片(每人需另准备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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