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加分中第(1)至第(2)项以各报名教师的学校统计、公示、盖章出具证明材料、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为依据,未列入计分项目的不计分。选调对象的综合加分直接计入考试总成绩。
3、选调入选人员的确定
参加选调入围人选的最后得分为笔试及综合加分的总和(保留一位小数点)。依据最后得分和选调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入选者的总分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笔试得分情况比较,笔试分数高者入选。如还出现并列情况,则按教龄比较,教龄长者入选。若教龄相同,则按农村学校班子成员(含村小校长)、原借用在县城中小学任教的依次比较,前者优先入选。
选调入选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如无异议,经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政府批准。
对已选调到县城小学任教的教师,由县教育局制定选岗方案,安排具体任教学校和任教岗位。根据县政府批复,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原标题:2015年南丰县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调小学教师进城工作方案
南丰县城小学教师选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