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警察学院招聘60人公告(7号)

2015-07-19 00:13:09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加试来确定面试资格人选,面试资格人选按20—40人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吉林警察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公安厅网站(http://gat.jl.gov.cn/)、吉林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jljcxy.com/)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108077(吉林警察学院人事处)

报名仲裁电话: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原标题: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7号)

点击下载>>>

1: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7号).xls

2:2015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7号).xls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公安厅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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