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3号)

2015-07-15 10:40:33阅读:0地区:吉林电脑版

7.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两种方式进行:环境应急处置和环境现场监察2个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环境安全检查和大气监测2个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日9时至11时。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面试人选。

4.成绩查询:2015年8月5日查询成绩。考生可登录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不及格的不排名次,不作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实施,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加面试招聘岗位的面试人选应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1:3比例以内且成绩相同的和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1:5(含)比例内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超过1:6(含)比例的,按照公开招聘程序先行初试筛选,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采取的面试方式由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及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

(三)确定拟聘人选

笔试加面试招聘岗位的拟聘人选,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考试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直接面试的招聘岗位拟聘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须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对拟聘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和公示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 //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jlzkb.com)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长春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ccrjk.com)

2.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为:

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 www.ccepb.gov.cn/)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378200(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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