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负责,将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公示、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宁夏公路管理局进行岗前培训,安排工作岗位。在培训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间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比照在岗收费人员情况,享受同等工资、保险(五险一金)、福利等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公路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1-6076681
原标题:宁夏公路管理局招聘公路收费站收费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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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