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歙县事业单位招聘99人公告

2015-07-09 13:52:36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由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政策咨询及考务电话:0559-6513244(县人社局事业股)

技术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6647(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5年度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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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歙县部份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岗位)表.xls

中共歙县县委组织部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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