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考试(核)待笔试或面试成绩出来之后进行。以考核招聘方式招考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入围技能考核。对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招考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医(技)师类按1:2、护理类按1:3入围临床技能考试,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五、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按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南海网》、《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和《健康报》等刊登招聘人才启事。
(二)报名。由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报名表》(从《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将相关证书(范围同现场报名)的扫描件或数码件发送到Lgxwsjrsg@126.com。
联系人:虞缤纷(县卫生局人事股股长)。联系电话:0898-28267566。咨询电话:县人民医院谢杰睿副院长:0898-28355116;县中医院郭应仁主任:0898-28284904;县疾控中心王晓晨主任:0898-28275476;县妇幼保健院林群院长:0898-28289120;监督电话:县纪委信访室:0898-28285649;县人社局:0898-28284451;县卫生局:0898-28284523。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7月31日24:00时
(四)报名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职称证、聘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材料先提交复印件一份,面试、笔试时提供原件复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
2.《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7,下载填写)
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采取以公开招聘方式招考的岗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招考的岗位,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可以按应聘岗位与报名人数1:1或1:2进行考核招聘。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六)考核(试)。具体考核(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根据考试结果按分数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
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决定聘用。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分数由高到低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拟聘用对象凭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8年内不得流动,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受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列入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列入县财政事业差额编制管理。
(四)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可以享受优惠待遇,详情请咨询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
七、其他
(一)招聘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二)对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和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原标题:临高县2015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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