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环保局等四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7人公告

2015-07-06 13:54:25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携带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区外院校的鄂尔多斯市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鄂尔多斯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专业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可用汉语答题,也可用蒙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命题和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3.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须设立考官组,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一般不少于二分之一,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5.面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

6.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笔试加试专业知识科目的,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排序仍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和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并由用人单位负责电话通知到本人。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报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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