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青山湖区专职招商人员招聘10人公告(面向全国)

2015-07-06 13:55:04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7、公示录用。将拟用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经组织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选用,所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公示合格的在编在岗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编外人员安排进行岗位试用。

五、人员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在编在岗人员

录用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手续,调入区内招商部门工作,保留原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按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参加全区在编在岗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统一的绩效考核。

(二)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公示合格的编外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表现良好,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为2年,不纳入编制管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青山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期内按年度对其进行招商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奖惩激励等直接挂钩,并作为聘用合同续订、终止的重要依据。

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待遇为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实行年薪制,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年薪6万元(包含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一金),实行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按年发放,依据青山湖区编外合同制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照个人招商引资实绩确定绩效工资,有突出贡献的,按相关情况给予突出贡献奖励。编外聘用人员依法办理“五险一金”,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

六、有关要求

1、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组织公开招聘期间设立专门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出现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选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参加招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参加招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七、报名审查事宜

1、请于7月8日9:00——7月20日17:00登录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网报名。报名时,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要求,根据本人身份(在编人员或编外人员)认真填写《2015年青山湖区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报名表》。

2、报名结束后,请于7月22日9:00——7月24日17:00携带《2015年青山湖区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报名表》(个人签名)、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招聘办(地点:青山湖区人社局,地址:南京东路699号主楼401室。)进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请关注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网(http://www.ncqsh.gov.cn/zw/)。

本公告由区招聘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88100174;

监督电话:0791-88100140。

原标题:青山湖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工作公告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市青山湖区投资促进局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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