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
初选人员名单在县教育网、县人社网和现任教学校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选调教师。
(五)择校
选调的教师必须于8月23日下午3:30到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分学科按分数高低依次选择任教学校,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后到任教学校报到。
因其他情况出现缺额的,在同学科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编制调整,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选调教师到调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重新核定,如有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只聘用到该职位的最低等级;如无空缺专业技术职位的,必须低聘到下一职级)。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任教学校。
联系电话:0550-4288041(人社局) 0550-4998896(教育局)
原标题:定远县2015年驻城部分中小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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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远县教育局
20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