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4人公告

2015-07-01 17:32:43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至多各递补两次。对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和层次的学历、资格等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㈣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招聘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供给。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充分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县监察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0007(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8689057(县人社局)

原标题: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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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同意报考证明(式样).doc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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