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大兴区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

2015-07-01 17:35:17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大兴区13个镇下属54家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考)7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北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六)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应为报考人员取得的最高学历。

2.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3.报考岗位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5年应届毕业生。

4.报考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岗位限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的,是指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且截止2015年当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履行完《聘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劳动合同书》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名方法

此次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现场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及复印件和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章)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版2张二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1张将粘贴于准考证);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招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相关证明;

7.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的存档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3.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三、笔试事项

(一)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时间、地点:在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发布笔试公告时间由招聘(招考)单位负责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在参加笔试两周后,在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栏(http://www.dxrbj.gov.cn/web/rbj/)查看成绩。每个岗位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详见一览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60分)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参加面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复审未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顺延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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