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009、011、013、014、015、016、017、018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1-88323215,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511-88332609,市教育局0511-88323813。
本招聘公告由扬中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扬中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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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