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扬中市教育局教师招聘55人公告

2015-06-27 16:59:5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㈡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扬中教育信息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并依据缺额情况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教学用人单位特点以及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这三种方式中的两项或者三项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考试委托相关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㈠笔试。笔试内容由教育类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本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百分制(公共知识和本学科专业知识分别约占30%和70%),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技能测试,不足3倍比例的,成绩合格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的名单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扬中教育信息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公布。

㈡面试、技能测试。面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工作技能。面试、技能测试均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方式另行公告(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费100元,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网络工程、乒乓球等学科的技能测试结合面试一并进行)。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扬中市教育信息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公布面试、技能测试及考试总成绩。

㈢总成绩计算。001-012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013-019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020岗位按面试30%、技能测试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扬中教育信息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有关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