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扬中市教育局教师招聘55人公告

2015-06-27 16:59:5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含代招机关一园、机关二园各1名幼儿园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http://www.zjrsks.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7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8日16: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www.yzedu.net/)、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zrs.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0日9: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5-17日,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市教育局根据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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