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淮安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96人公告

2015-06-27 17:00:05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者。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中小学足球教师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体检),并在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淮安区教育网上公布。

由淮安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淮安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淮安区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由淮安区教育局统一分配,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后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区纪委、区监察局 0517-85912401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7-85912042

咨询电话:

淮安区教育局 0517-85936193 85936192

本公告由淮安市淮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淮安区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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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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