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笔试、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
五、本方案由古丈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723475(县教育局人事股)
原标题:古丈县教育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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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丈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