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南康区第四中学教师选调43人公告

2015-06-27 17:01:32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因第四中学缺编,经研究决定,第四中学公开选调部分教师。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计划

选调教师43人,其中语文9人,数学9人,英语9人,物理4人,化学4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2人,体育2人。

三、选调对象

南康区各中小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含2015年转编的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四、选调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所学专业或2014-2015学年度所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对口。

五、选调方式

1、采取笔试和说课方式进行。分学科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说课人员:招聘指标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2;6人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1.5。末位入闱说课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一并参加说课。

2、若某学科参加笔试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则该学科笔试成绩排名为末位的考生不予参加说课。若某学科参加说课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调计划数,则该学科说课成绩未满60分的考生不予选调。

3、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资历加分+荣誉加分)×50%+说课成绩×50%。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18:00。

2、地点:南康区第四中学。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优惠加分的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申请表(附件1)。

(4)准考证及存根(附件2)。

(二)准考证发放

1、时间:2015年7月6日。

2、地点:南康区第四中学。

3、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地点:南康区第四中学。

(3)内容和分数: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2、说课

(1)时间: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开始。

(2)地点:南康区第四中学。

(3)内容和分数:说课内容为高中对应学科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的某章节或某课内容,总分100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

(3)说课具体事项另行告知。

(四)成绩公示

笔试、说课考试结束后,将及时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区第四中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第四中学教务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选调办法

1、根据考生总成绩,分报考学科按选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选调,总成绩并列者,说课成绩高者优先,如再并列,则教龄长者优先。

2、编制在同一所中学的教师,报考相同学科,在拟选调名单中超过2人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前2名。

3、公示无疑义后,对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4、区教育局任命的学校干部参加考试,如被录用,需辞去学校干部职务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5、报考区第四中学的教师一经选调,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选调考试。

七、优惠政策

1、资历加分

从事高中教学3学年以上的教师可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每增加一年另加1分,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荣誉加分

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者,可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取最高一项荣誉计分,不重复加分):省特级教师加6分;省学科带头人加5分;省骨干教师加4分;设区市级学科带头人3分;设区市级骨干教师2分。

八、组织机构

成立南康区第四中学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黄万林同志任组长,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康明、区第四中学校长仲承全同志任副组长,杨品前、陈旭鸠、钟建华、黎泳建、鄢苏敏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旭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鄢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选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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