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济南历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100人公告

2015-06-27 17:01:4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00名,由历城区教育局按照学段学科统一招聘,主要安置在农村学校。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5年历城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笔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日 — 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济南市历城教师进修学校(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6号,华信路与花园路交叉路口南行100米路东 )。

3.提交报名材料。需要应聘人员登陆历城区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和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下载《2015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打印空表,本人手写,上交原件。

4.应聘者持身份证到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交纳笔试考务费,领取笔试准考证。

5.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申报,不得兼报,兼报者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现场报名结束后的第一天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的机会。

(二)定向招聘

符合定向招聘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普通岗位,但两类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因定向岗位应聘人员未能达到报名比例或放弃聘用资格而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整为对应学段同学科的普通招聘计划。即小学语文教师B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小学语文教师A岗位,小学数学教师B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小学数学教师A岗位。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即在报名点提供上述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最迟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日下午16:30,过时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资格。符合定向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经历城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将在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网站(www.lcjy.sd.cn)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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