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属院校教师招聘73人公告

2015-06-25 23:20:24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5年8月24日9:00至9月2日12: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s)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5年8月24日9:00至9月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5日9:00-16:00带2张1寸照片(与上传电子照片同底)、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和学历证明)到报考单位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在现场确认前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楼1417室,电话:(0451)8713013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

考试日期为2015年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操作,结构化面谈等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