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2人公告

2015-06-24 18:11:42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六)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七)自治区文化厅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将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示。考试及判卷全程由纪检人员监督,并进行摄像。

八、资格复审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申请降低面试比例,经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再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7月15日(上午9:00—下午—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南巷1号)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签收面试通知书。资复审未通过,进行等额递补。

九、面试及相关要求

(一)面试由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要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方案中要事先明确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考生综合素质及考古专业素质测试。时间: 7月18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抽签确定考试顺序,面试成绩以考官现场打分为准。面试成绩现场向应聘人员和考官公布。面试全程在纪检人员监督下进行,我单位将对面试过程进行录像并备案。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情况及面试音像材料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和备案。

(三)应聘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注明并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考官由我单位提出,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五)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六)面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各类试卷、《考官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以及面试音像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档。同时,将面试工作情况报告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所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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