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教体局组织实施。
(五)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1、选岗。面试结束后,八个岗位的应聘人员合并,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全部安排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如最后一名笔试分数并列,则按专业课分数高低,确定选岗顺序。
2、聘用。实行聘用制,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灵璧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57-6022981(县教体局)
举报电话: 0557-6037061(县纪委监察局)
原标题:2015年灵璧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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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