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增人管理要求,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及相关规定,为省属公立医院、中小学和幼儿园等27个事业单位的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36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3日至1997年6月2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15年陕西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需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需求表》)的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本次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 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haanxi.gov.cn)、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www.shaanxihrss.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陕西公共招聘网(www.snjob.gov.cn)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招聘需求表》,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该表所示各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6月23日8︰00—6月27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6月23日9︰00—6月28日18︰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各主管部门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时间:6月23日9︰00—6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6月27日18︰00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付;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由各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29日18时前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申请减免考务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为1:5。属急需紧缺专业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陕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招聘计划核销的,考务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应聘人员。